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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650
0054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1、24、29、30、35、37、39 條條文;
增訂第 29-1 條條文;除第 11、24、29、29-1、30、35 條條文於發布
後六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6
500014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3-1、24、39 條條文;除第 3、24 條
條文於發布後六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550
0039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5
500003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20 條條文;增訂第 2-1、3-1、25-
1、38-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4
500029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23、2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450
0017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