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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1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2000046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1、38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 1121004401 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十二年三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000006081 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 60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 1100004100 號令發布
定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11001 號
令增訂公布第 3-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7319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58 條條文;刪除第 53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258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58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五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 1040010316 號令發布
定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三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