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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消費者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06
005403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040055
16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0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040054
58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9、10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三
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
000070732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