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作業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3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合字第
1003000447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
字第 096300019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
)字第 0953000146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