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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裁罰措施公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1101
9214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0801
95952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0200
54016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
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新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
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093
00000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一百零一年七
月一日起變更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 2 條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
,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