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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7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8582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4583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1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7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
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
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