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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
二)字第 0952000879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財政部(82)台財融字第 8214772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