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2 年 02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國字第 107
027161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二)
字第 0958500253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財政部(88)台財融字第 8872494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8、9 條條文;並刪除第 6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一日財政部(85)台財融字第 8552249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5、8、9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財政部(82)台財融字第 811222021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