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24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35341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2、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5350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1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09461 號令修
正公布全文 52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69781 號令增
訂公布第 16-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九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13413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7、21 條條文;並增訂第 17-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01132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3、8、15~17、20、23 條條文;增訂第 15-1、15-2 條
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一月九日總統(74)華總(一)義字第 0126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