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8856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5、6、8~11、16、21、27、28、33、34、43 條條文;增訂
第 7-1 條條文;刪除第 25、38~41 條條文及第五章章名;並自公布
日施行
4.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16、38 至 40 條,並
增訂第 4-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五十四年六月七日總統令本法自五十四年六月十日施行
1.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九月五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4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