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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9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08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六日財政部台財產管字第 092002206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10~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3 條、第 5 條第 8 款、第 7 條第 1 項、第 12 條第
1 項、第 15 條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
     
2.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財政部(90)台財產管字第 090000363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11、1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財政部(89)台財產管第 8900022565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