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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59 年 03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10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八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20039492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3 條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
     
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行政院(59)台財字第 2585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