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八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11101423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
告第 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4 條第 3 款所列屬「經濟部國
際貿易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管轄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9102492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10、17、19~20、24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7101399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24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五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6101695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8、10、12、13、16、19、24、28、30、31 條條文;增訂
第 19-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41016938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3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2102826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5~7、9、10、12、17、18、27、2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0059217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6~19、2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5 條第 1 項、第 10 條第 3 項、第 12 條第 2 項所列
屬財政部「關稅總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財政
部「關務署」管轄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905911640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1 條;並除第七條第二項及第十一條第二項由
財政部另定外,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優質企業進出口貨物通關辦法;新名稱:優質企業認證及管
理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2101354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7 條第 2 項及第 11 條第 2 項定自一百零二年八月三
十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805903440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優良廠商進出口貨物通關辦法;新名稱:優質企業進出口貨
物通關辦法)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六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80550455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4、5、7 條條文;增訂第 4-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六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5055047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1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40550528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