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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5.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13101455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7~10、14、15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12100911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10100232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六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7102458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6、12 條條文;增訂第 3-1 條條文;刪除第 5-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四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5102059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2100410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6、7、9、10 條條文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10066661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2 條第 2 項、第 4 條所列屬財政部「關稅總局」及「關
稅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別改由財政部「關務署
」及「海關」管轄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9059074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條條文;增訂第 5-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80057721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5055017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四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40550172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6、7、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八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40550003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
;新名稱: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
管理辦法)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2055082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9、10、1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1055054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10、1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90)台財關字第 0900550915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