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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9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905911300 號
令、經濟部經貿字第 0990264514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12 條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4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4-1 條第 1 項、第 2 項
、第 4-2 條第 1 項所列屬「關稅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
月一日起改由「海關」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4 條第 3 項、第 4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605506190 號令、
經濟部經貿字第 096046064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7、13 條條文
;增訂第 4-1、4-2 條條文;其中第 4、4-1、4-2 條修正條文,自發
布日起三個月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30550148 號令、
經濟部經貿字第 0930260329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新名稱: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
準)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八日財政部(91)台財關字第 0900550962 號函
、經濟部(91)經貿字第 0900261738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 條條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三十日財政部(83)台財關字第 831661798 號
函、經濟部(83)經貿字第 090273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