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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504535890 號令
、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60819902 號令、教育部台環字第 0960009281B
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 09602600320 號令、交通部交總字第 0960002
568 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60019586 號令、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60116405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602
01419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