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130456407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8、20、20-1、24、25、26、35 條條文;第 20-1 條第
1 款,自一百十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7.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40453292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8-1、10、11、13、18、19、20、20-1、23、23-1、
24、30、31-1、3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五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60450995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1、17~20、20-1、22、23、25、25-1、30、33-1、35、36 條
條文;增訂第 8-1、19-1、31-1、33-2 條條文;刪除第 6、9 條條文
;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其餘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二日財政部(86)台財稅字第 86187922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6、9、10、18、20、20-1、23、23-1、24、33-1、35
、3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82)台財稅字第 82150690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6、11、18、20、21、25、25-1、29、30 條條
文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79)台財稅字第 7912017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5、10、18~20、21~24、25-1、2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77)台財稅字第 770615062
號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二月六日財政部(73)台財稅字第 50804 號令訂定
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