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十六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6045148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12、1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2 項、第 4 條、第 5 條、第 12 條第 2
項、第 14 條所列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
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管轄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五日財政部(89)台財稅字第 089045655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14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三十日財政部(79)台財稅字第 79118989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8、9、1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八月十三日財政部(75)台財稅字第 752668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三月五日財政部(69)台財稅字第 3185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1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八月五日財政部(63)台財稅字第 3576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1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財政部(61)台財稅字第 40066 號
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