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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53 年 09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5045643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4045856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7、13 條條文;增訂第 17-1 條條文;刪除第 17 條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5 條、第 12 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3045360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1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四日財政部(89)台財稅字第 0890458213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5.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財政部(84)台財稅字第 8416293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二月九日財政部(73)台財稅字第 50867 號函修正
發布第 4、8、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財政部(72)台財稅字第 35036 號令
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財政部(59)台財稅字第 24118 號令
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九月九日財政部(53)台財稅發字第 06478 號令訂
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