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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酒類標示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1030378755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7、8、10~12、15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施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六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90351736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3、5、6、10、15 條條文;刪除第 2 條條文;並自九十
九年九月十六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7035077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15 條條文;第 5 條第 1 項第 8 款修正條文自九十
七年五月十六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30350978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89)台財庫字第 089035143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菸酒管理法施行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