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1080364549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8-1、10 條條文;並刪除第 1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103037833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14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1030057925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8、8-2、10、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八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8006013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6、8、8-2、11、13-1 條條文;刪除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2 條第 3 項所列屬財政部「關稅總局估驗處」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財政部「關務署調查稽核組」管轄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6001660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10、11、14 條條文;增訂第 13-1 條條文;並自發布
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1035111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8 條條文;增訂第 8-1、8-2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89)台財庫字第 089035143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菸酒管理法施行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