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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2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0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362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8、1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3162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7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第
5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二月
六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5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
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