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9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醫務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六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8000010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國防部鐸錮字第 0910001685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陸海空軍官兵病傷殘廢退伍除役檢定標準;新名稱:陸海空
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五日國防部(88)鐸錮字第 880014494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九月十一日國防部(76)恕惻字第 3902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