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273 號令發
布廢止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3 條
(原名稱:公民營事業生產軍品輔導辦法;新名稱:軍事機關委託廠商
生產軍品辦法)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二日行政院令修正發布全文 40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行政院(81)台防字第 32051 號令修
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74)台防字第 1151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42 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國防部(74)恕惻字第 0440 號令轉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