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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撿獲海上漂流物資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48 年 05 月 0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6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七日國防部(89)鐸錮字第 8900007495 號令修
正發布廢止
     
3.中華民國八十年十月二十三日國防部(80)伸信字第 6597 號令修正發
     
2.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國防部(72)淦湜字第 4964 號令修正
發布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臺(72)防字第 21543 號函核
     
1.中華民國四十八年五月四日國防部(48)法甲字第 4 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1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四十八年三月十九日行政院台(48)經字第 1469 號令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