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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42 年 08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12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防部鐸錮字第 0910001802 號令、
教育部九一教中(四)字第 09105249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22、24
條條文及第 27 條之附件四、第 28 條之附件六、附件七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22 條第 1 款所列屬「國防部總政治作
戰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管轄;所列由「總政治作戰局局長」、「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擔任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別改由「政治
作戰局局長」、「政治作戰局副局長」擔任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國防部(90)鐸錮字第 90001091 號令、
教育部(90)台教中(四)字第 90564251 號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31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軍隨營補習教育實施辦法;新名稱: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
教育實施辦法)
     
5.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防部(71)淦湜字 5763 號令、教
育部(71)台社字 49994 號會銜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六十年十月二十八日國防部(60)藍本字 3606 號令、教育部
(60)台社字 2522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年九月二十五日行政院(60)台防字第 9327 號令核定修
     
2.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六月六日行政院(44)台防字第 3574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國防部通字第 102 號令公佈施行
     
1.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八月十二日行政院(42)台防字第 4713 號令訂定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