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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11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13028418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6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10027218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件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00195019 號
公告第 3 條、第 6 條第 2 項所列屬「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
指揮部」管轄
9.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10003508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三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90019153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軍人殘等檢定標準;新名稱: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五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2000020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 100000105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3 條、第 6 條第 2 項所列屬「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管轄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國防部制創字第 095000026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國防部制剴字第 094000033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5、6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件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國防部制剴字第 092000041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28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6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國防部(89)鐸錮字第 89001557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