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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十三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100006097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00195019 號公
告第 9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10 條第 3 項所列屬「國防部後備
指揮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全民防衛
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