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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發布日期: 民國 55 年 05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7.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十五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13022025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1101270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3、16、22、31、35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900844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00195019 號
公告第 9 條第 1 項、第 13 條第 1 款、第 22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31 條第 2 項所列屬「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管轄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800001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5、18、21、22、29、32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三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5000002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11、15、17、31、32、35、36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
公告第 9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7 條第 1 項序文、第 36
條所列屬「海岸巡防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
屬機關」管轄,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
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
歷史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200008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四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2000006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11、13、16~18、22、30、31、34、3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 10100003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3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
8 號公告第 9 條第 1 項、第 13 條第 1 款、第 22 條第 1 款
第 2 款、第 31 條第 2 項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後備司令部」、「憲兵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起分別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管轄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 0980000164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二日國防部制創字第 0960000035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9、10、12、13、15、17、19、22、31、32、34 條條文;並刪
除第 3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33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9、10、13、19、22、31、32、34、3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國防部(89)鐸錮字第 89001771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38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九日國防部(86)鐸錮字第 3750 號令修正發布
第 2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日國防部(84)鐸錮字第 4126 號令修正發布
第 2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十四日國防部(76)恕惻字第 0109 號令修正發
     
2.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國防部(73)淦湜字第 0819 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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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國防部(55)規成字第 0120 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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