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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74 年 03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1103461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0、6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700001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4、45、51、55、58 條條文;刪除第 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00195019 號
公告第 40 條第 1 款所列「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管轄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600001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一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4000007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6、8、11~18、20、21、23、24、32、35~37、40、4
1、46~48、52、55、58、60、61、63~65、68~73、77、79、85、87
、89 條條文;並增訂第 54-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國防部制創字第 0950000588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3、5、8~10、17、18、22、25、26、28~30、33、34、40、4
2~45、51、55~57、61~64、66、78、9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但第 55~57 條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2 條第 1 款、第 3 條第 1 款、第 17 條第 3 款、第
40 條第 1 款、第 44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款、第 45 條序
文、第 3 款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別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國防部」管轄;所列屬「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管轄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國防部制剴字第 094000053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17、18、28、33、51、53、54、61、78、83、84、85、86、
8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48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8、9、10、14、17、18、25、26、28、29、30、33、3
4、40、42~45、61~64、66、78、8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一日國防部(90)鐸錮字第 9000016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七日國防部(87)鐸錮字第 1193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3、5、6、8、10、13、15、18、19、26、30、32、40、41、42
、43、44、45、51、53、54、56、58、59、75、78、81、83、84、92、
9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國防部(79)伸信字第 3072 號令修正
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國防部(77)恕惻字第 3084 號令修正
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三月五日國防部(74)恕惻字第 0750 號令訂定發布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規則」、「陸海空軍軍官經歷管理規則」同時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