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軍人婚姻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41 年 01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2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198061 號令公
布廢止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08402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3480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3~5、10、12、14 條條文;並刪除第 7、 9 條條

(原名稱:戡亂時期軍人婚姻條例;新名稱:軍人婚姻條例)
     
4.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15 條
     
3.中華民國四十八年八月十三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16 條及名稱
(原名稱: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新名稱:戡亂時期軍人婚
姻條例)
     
2.中華民國四十六年一月十日總統公布增訂第 11 條條文;原第 11 條改
為第 12 條
     
1.中華民國四十一年一月五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1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