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57 年 01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0 年 11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90 輔
肆字第 1883 號令發布廢止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六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8)
輔肆字第 129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5 條
(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附屬森林開發處業務經營
管理辦法;新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
業管理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3.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69
)輔肆字第 3190 號令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61)輔肆字第 5324 號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五十七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57)
輔肆字第 0361 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