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5022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1、33 條條文;並增訂第 33-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
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 11020013081
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2320 號公
告第 7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列屬「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0801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45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5872 號公
告第 7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列屬「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之權責
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三日起改由「科技部」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 1030027822 號令發
布定自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