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人字第 1020078753 號令發布廢止
10.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人字第 0990011195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並增訂第 10-1 條
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
第 0980008069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九月十四日
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第
09800046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
第 09200010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7
)輔人字第 01276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6 條條文;並刪除第 1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4)
輔人字第 21343 號令修正發布第 3~8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3)
輔人字第 0587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
3.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1)
輔人字第 06359 號令修正第 4~6、9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78)
輔人字第 1209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
1.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69
)輔人字第 12571 號令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