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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 113511144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1、12、14、2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 109660544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3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2982 號公告
第 12 條第 2 項第 3 款所列「交通部觀光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觀光署」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三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 109660109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 108660168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21、23、26、27 條條文;刪除第 8 條條文;並定
自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 104660626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2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