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4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六日外交部部授領三字第 1007000738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外交部部授領三字第 09671005240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