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30005432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6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141721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新名稱:原住民保
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管轄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408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12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