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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土地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30005432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6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141721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新名稱:原住民保
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管轄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408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12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