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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人字第 1050013
539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
細則;新名稱: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
細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人字第 10200
31406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8812 號公
告本細則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自一百零三年三
月二十六日起變更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第 2 條所列主管機關掌理
事項,改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