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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11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一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社字第 1070024108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6 條條文
(原名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新名稱: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衛字第 0
92003636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8812 號公
告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自一百零三年三
月二十六日起變更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第 6 條第 4 款所列主管
機關掌理事項,改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