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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受災地區民眾重建或修繕資金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日行政院院臺忠字第 112500199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災區民眾重建或修繕資金利息補貼作業辦法;新名稱:受災
地區民眾重建或修繕資金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九日行政院院臺忠字第 1050189225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災區民眾重建資金利息補貼作業辦法;新名稱:災區民眾重
建或修繕資金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0980054184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四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 0940040201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