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海岸巡防機關處理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案件裁罰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9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巡法字第 10600
1759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公
告第 2 條序文所列屬「海岸巡防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海岸
巡防署及所屬機關」管轄,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
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二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巡法字第 1040010
064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