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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服制規則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人事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海洋委員會海人事字第 1120006295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七日海洋委員會海人事字第 1110002023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海洋委員會海人事字第 1090007895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海岸巡防機關服制規則;新名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機關(構)服制規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人考字第 10200
0048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3 條附表一及第 5 條附表三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公
告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條、第 4 條、第 5 條第 1 項、第 6
條所列屬「海岸巡防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
機關」管轄,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
所屬機關(構)」管轄;第 3 條附表 1 備註 2 所列屬「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
會」管轄;第 3 條附表 1 備註 3 所列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
洋巡防總局及海岸巡防總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人考字第 097000228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及第 3、5 條條文之附表一、附表三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人考字第 095001537
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