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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民防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0349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4 條第 3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357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6、1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194161
號令修正公布第 5、6、16、24、31 條條文;刪除第 26 條條文;並自
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08804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5、2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治字第 0930043698 號令發
布定自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5412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1 條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院臺防字第 0910056809 號令
發布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