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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性侵害加害人資料蒐集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2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十七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1308781532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性侵害加害人檔案資料管理及使用辦法;新名稱:性侵害加
害人資料蒐集管理辦法)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防字第 101009614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7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第 5 條第 1 項所列屬「內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
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防字第 0940063409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十八日內政部(87)台內防字第 8785487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