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012321 號令
公布廢止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756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1、25 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四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68880 號
令增訂公布第 11-1、11-2 條條文及修正第 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85)華總(一)義字第 8500307
310 號令修正公布第 5~8、12、16、2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3670 號
令修正公布;並修正公布名稱
(原名稱: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新名稱:檢肅流氓條例)
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七月十九日總統(74)華總(一)義字第 3568 號令
制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