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1008784192 號令、
法務部法保字第 11005508980 號令、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99
827A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九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20890647 號令、
法務部法保字第 10205514160 號令、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14
275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6~8、11、1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內政部(88)台內警字第 8871767 號
令、法務部(80)法令字第 001141 號令、教育部(88)台訓(二)字
第 8810742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七十年三月四日內政部(70)台內警字第 2730 號函、法務部
(70)法檢字第 3166 號函、教育部(70)台訓字第 5966 號函會銜修
正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八月三十日司法行政部(65)台函刑字第 07474 號
令、教育部(65)台訓字第 23125 號令、內政部(65)台內警字第 7
0018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
1.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司法行政部(61)台刑(二)字第 082
24 號令、教育部(61)台參字第 23307 號令、內政部(61)台內警
字第 492085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並自六十一年十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