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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三日衛生福利部衛部護字第 1131460664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8、9、10、13、20 條條文;增訂第 9-1~9-3 條條
文;刪除第 1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衛生福利部衛部護字第 104146084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內政部台內防字第 096014700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警察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新名稱:行
政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內政部(88)台內家字第 888973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2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