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內政部台內警大字第 109088003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內政部台內警大字第 103088004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
公告第 2 條所列屬「海巡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海岸巡防
署及所屬機關」管轄,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第 3 條第 3 項所列屬「行政
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
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管轄;各該規定所列屬「行政院海岸
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
會」管轄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七日內政部台內警大字第 102088000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四日內政部台內警大字第 1000880011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7、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警大字第 095088000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內政部臺內警大字第 0910082086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中央警察大學接受保送新生甄選或甄試入學辦法;新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
9.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內政部(89)台內警大字第 898182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8.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內政部(88)台內警大字第 88786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六日內政部(85)台內警字第 857053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3、4、5、6 條條文及名稱
(原名稱:中央警官學校接受保送新生甄選或甄試入學辦法;新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接受保送新生甄選或甄試入學辦法)
6.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七月十四日內政部(82)台內警字第 827091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內政部(78)台內警字第 727249 號令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內政部(76)台內警字第 52052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七日內政部(74)台內警字第 342887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內容
2.中華民國七十年五月九日內政部(70)台內警字第 17992 號令修正發
布(本辨法係由中央警官學校接受體技專長高中畢業學生保送入學辦法
、中央警官學校接受保送新生免試入學辦法合併修正)
1.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月九日內政部(65)台內警字第 694423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