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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3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120265898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11、13、14、15、17、18、22、23、27、30、31-1~
34 條條文;並增訂第 14-1~14-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04131081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5、11、13、28、36 條條文;並增訂第 25-1~25-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七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099018529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9、11、13、20、23、25、27、32、36、39 條條文;增訂第
3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17 條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0970049635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9 條;並自地籍清理條例施行之日施行(該條例施行日期
,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 0970008349 號令發布
「地籍清理條例」定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