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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2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1202658983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0、2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08026342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031303909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0970018656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3 條;並自地籍清理條例施行之日施行(該條例施行日期,
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 0970008349 號令發布
「地籍清理條例」定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00109431 號公告第
18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項所列屬「行政執行處」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行政執行分署」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17 條第 1 項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
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